这个男人,简直比女人还要美上几分。
时小野暗自嘀咕两声,心中有些怅然。
时间果然是一把刀,可以把人的相貌气质改变得这么彻底。
她跟上去,鞋底沾着泥泞,裙角上带着灰白色的污渍。
索性把鞋子脱了下来,光脚走在泥土里。
赤白的脚丫落在黑黢黢的泥泞里,带着一股不一样的美。
南邵秋一回头,就看到女子低头宛然俏笑的模样,弯弯的眼角像是坠入凡间的精灵,惹人注目。
他很快收了眼,怕再这么看下去,会止不住流露出藏在心底的爱意。
那句话说的多好啊。
爱是藏不住的,即使捂住嘴巴,也会从眼睛跑出来。
——
等到两人再次回到杂志社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时小野累的精疲力尽,但是想着还要去看看网上征集的写稿和编辑,忍住困意,送走南邵秋。
临走时,南邵秋拿走单反,说是还要润色什么的,时小野没太在意,放任他拿去,对于他拍的那张照片,她已经很满意了。
随便吃了点东西,填饱肚子后,时小野就打开电脑,睁着酸涩的眼睛开始过稿子。
因为喜欢,所以再细小的事情都想要亲力亲为。
千篇一律的故事情节看的她头昏脑涨。
在凌晨闹钟敲响的第三次,时小野终于看到了一个别出心裁的开头。
“我在等一个人。
那个人永远都不知道我在等他,
可能他都不知道我一直爱他。”
开头很简短的几句话,却莫名刺痛了时小野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