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晴端起碗,喝了一口,味道浓郁,口感纯正,应该是炖了很长时间,那滋味像极了小时候妈妈炖的汤。
想到母亲,温晴突然觉得鼻头酸酸的,自从她去世之后,沈伯母是第一个愿意为她煲汤的人。
白玉禾拍了拍温晴的肩膀,和蔼的说道,“我都听末末说了,你在无人岛上救了她一命,昨天又不顾身体虚弱为我家老头子献血,我们沈家欠你两条命。你想要什么尽管说,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的报答你。”
温晴连连摆手,说道,“我从来没想过什么报答,人命关天,沈末又是我朋友,既然我能出一份力,怎么能眼睁睁的置之不顾呢?今天伯母给我送了汤,我已经很感动了,只要你们一家人平平安安,幸福美满就好。”
温晴字里行间掩饰不住的羡慕,不管经历什么样的磨难,一家人团团圆圆的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白玉禾摸了摸温晴的头发,欣慰的说道,“真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我们就不耽误你休息了,这汤记得一定要喝完,对你身体恢复很有好处。”
沈末母女俩走后,季连城走近瞥了一眼饭盒,说道,“一份汤就搞定了,你这般好打发。”
温晴咧了咧嘴,没有说话。只是小口的啜着碗里的汤,细细品味着。
她很会做饭,也很有天赋,餐厅里的山珍海味只要她尝一口就能做的八九不离十,可只有这汤,她怎么都煲不出来。温晴知道,那是妈妈的味道。
看温晴痴迷于喝汤,没有理会他的意思,季连城恨铁不成钢的说道,“温晴,你是真傻还是假傻?以沈家在国际上的名望和实力,不管你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他们都有能力去满足,想要富家一方或者成为知名设计师都不是难事。再说了,你因为献血晕倒,现在脚还受着伤,那些都是你应得的,没有人会质疑。”
季连城觉得温晴这丫头一定是昨天晚上晕倒,摔坏了脑子,那么好的机会没有把握住,以后一定会后悔的。她现在一没钱二没权三空有天赋无处施展,沈太太既然都提出来了,真不知道她在别扭什么,好好利用改变一下现状多好。
“我救他们都是出于本能,没想那么多,更不奢望什么回报。”温晴放下汤碗,看着季连城一字一句的说道,“我觉得人心不能用金钱利益来衡量,如果我真的提出了要求,让沈家报答的话,总裁你也会看不起我的不是吗?”
季连城沉默了,他对温晴逐渐由兴趣发展为爱,是因为自己了解她,被她的善良打动,如果她真的跟自己想象中的那么“聪明”,抓住机会要求沈家改变她的现况,那就不是他印象中的温晴了。
温晴因为身体虚弱,被季连城强制性的要求她在医院静养。白玉禾每天都会煲好汤送过来,一连五天,天天如此。味道浓郁,从来不会压缩煲汤的时间,一直坚持到温晴出院。
温晴天天躺在病床上,除了吃喝就是睡觉,短短一个星期就胖了三四斤,白皙的藕臂看起来都比之前要圆润许多。
“这些衣服都是该洗的吗?床单好像也该换了。”温晴回到家,看着床上堆在一起的脏衣服,说道。
之前季连城一个人时房间里一向洁净,就算很久不打扫也都是整整齐齐的,可自从和温晴在一起后,他像是彻底失去了生活能力,连每天穿的袜子都是温晴提前一天找好,放在他的床尾。
“刚刚出院,身体还那么虚弱,洗什么洗!一会儿让池良送到干洗店就行。”季连城从温晴手中夺走衣服扔到一旁,从背后抱紧她,覆在她耳边轻声说道,“你要真是有力气没地方使,就来犒劳我一下,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