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逆风大喊,“天快亮了!”
雷宇晨遥遥指向距离皇帐最近的一处光秃的石头山,“不必回营地,所有人跟着我,抢占那头石山!”
当黎明的光线给猎场的露珠染上七光芒的时候,前去围剿雷宇晨的几家军队才发现他早已经挪走阵地,占住了通向皇帝御帐大道旁的石山。
“雷宇晨占石山干嘛!?”叶将军跳脚,连忙转移部队去围石山,路上还碰到了慕容云烈几家,干脆合成一处摇摇荡荡的向石山进发。
大约凑了那么七八家部队,人数加起来比雷宇晨的兵还多两倍,纷纷各自在石山周围扎营。
面对两倍于自己的“敌军”,雷宇晨下达了一个在所有人看来简直是神经病的指令分兵!
雷宇晨将三千人分成了六拨,一拨留在身边守卫石山,其余六拨从不同方向绕出去,对围剿的世族军营地发动猛攻。
……这……这也太不正常了!
兵法有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敌能则分之,少则能逃之。也就是说,如果己方军力数倍于敌军,就毫不犹豫进攻;如果势均力敌,就想办法分散对方的兵;而如果自己人数少,就有多远跑多远。
虽然现在不能逃跑,可分兵是几个意思?
羽林军人数本来就只有世族军一半,却不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反倒先自己把自己给分散了……留在石山上的羽林军一共才五六百人,雷将军,难不成你打算让将士们一个打十个吗?会被活活围死的好嘛!
雷宇晨丝毫不在意属下们吃惊的神色,强势下达了命令。军令如山,五拨外派骑兵立刻出发,而他自己则坐在帐中看着山脚下围城蚂蚁一般的世族军,大笑着对一旁的军士朗声问,“咱这边只剩下几百人,而他们有六千怎么样?你们有没有信心守住!”
“没问题。”其他人都沉默的时候,角落突然就有个青年低低出声。
雷宇晨扬眉看过去,军士中间,站着一个白皙的青年,他穿着羽林军装,但是面上并没有风吹日晒的痕迹,肤白如玉,连唇瓣的色泽都泛着浅浅的橘色。
青年的头发用布严严实实的包着,头盔扣得很紧,却挡不住细致眉眼中潋滟的水光。他的声音低柔,看上去仿佛水面浮掠过的孤鹤,清雅秀丽,“世族军不过是乌合之众罢了,将军占住石山英明至极,此刻分兵,更是正确。”
“唔?”雷宇晨感兴趣的眯起眼,“你说说,你怎么看的出来世族军是乌合之众了?我为什么要占住石山,又为什么要分兵?”
青年上前一步,鞠了一躬,“他们的营盘东一簇西一簇,灯火厚薄不均,显然是各自为阵,谁也不服气谁。军心不齐,则配合不力。咱们只要顶住几番进攻,再灭掉他们几个主将,他们自会相互埋怨,再不肯把自己的性命填进去给别人垫脚,所以说,世族军是乌合之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