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了吧,你最爱的柠檬冰红茶,早就替你准备好了,快喝吧。”安碧尔像个贤惠的妻子般笑着道。
‘靠,又是铁皮杯子。’曹逊蹙眉看了看吧台上的铁皮杯子,端起来一饮而尽。
不知不觉间,他在这克莱门森加已经干了一周。
他早就发现的两个项目,第一个项目,把鹅毛笔升级为钢笔压根没戏,钢笔的构造虽然简单,但其中的皮管可是要用到塑料或橡胶的。
即便这世界有橡胶,也不是他现在能搞到的。
第二个项目就是这里的餐具。
这整个加洛林卡佩王国能用得起东方瓷器的唯有王室和极少数光辉骑士世家,次一等的世家所用的餐具基本都是银器,再次一等的就是水晶玻璃,要是再次一等话,那就只能用铁皮,木器等等。
简单来说,这就是他这一周来发现的第一个可行的商机。
玻璃,瓷器他烧不出来,陶器他还烧不出来了。
“明明是你写的歌,为什么要让雪芳唱,现在镇上人人都在说克莱门森家出了个才女。”安碧尔忽然低声责问道。
“拜托,人家付了钱的,周薪三十呢,区区虚名,让与她又如何。”曹逊摇头好笑道。
反正他也是抄来的。
“哼,那我不管,你以后能少写就少写,你还有什么歌都给我,我帮你攒起来。”安碧尔撇嘴撒娇道。
“不是吧,你们俩不是好闺蜜么。”曹逊不由得瞪大了眼。
靠,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玻璃闺蜜了吧,表面一团和气,背地里各有算计,女人还真是天生的演员。
“什么闺蜜,人家雪芳可是骑士世家的大小姐,我就是个女仆,我哪儿高攀的上人家大小姐。”安碧尔撇嘴冷笑道,她说着两眼一勾,低声道:“是你让我攒资本的,歌谱也是资本,你还会多少都交出来。”
“噗!”曹逊差点一口冰红茶喷了,摇头苦笑道:“你当这是脂肪呢,多吃几顿饭就长出来了。”
“别人我不知道,可你就不一样了,你说说你这一周给雪芳写了几首歌。”安碧尔冷笑道。
“也就一天一首,很多吗?”曹逊满脸不以为然。
一天一首,他能写好几年都不带重样的,这可都在他手机里存储着呢。
反正他也没指望靠这东西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