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郡石室山,晋时王质伐木至,见童子数人棋而歌,质因听之。童子以一物与质,如枣核,质含之而不觉饥。俄顷,童子谓曰:“何不去?”质起视,斧柯尽烂。既归,无复时人。
——南朝·梁任昉《述异记》
“那个人名字叫王质!”
“哈哈,和我同名!”
“既然同名之缘,你想不想吃下那颗枣子?”
“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