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里去。
老板娘正点灯熬油的算账呢,美滋滋的拍着巴掌乐,哎呦喂,小老板真是个财神爷,光他一个人的花销就快顶的上整个村子,大大的金元宝呦,听见开门动静,抬头看过去,“呵,小寇子啊,你这孩子,怎么不披件衣服就跑出来,晚间多冷啊。”
埋怨的拍他胳膊,转身往里头去,“等着,我给你拿个旧棉袄套上。”
邵寇扫了一圈,没瞅见有,问她,“婶儿,今年泡没泡樱桃酒啊?”
老板娘边往外走边敲打衣服上积的灰,“咋的了?手冻了?我就说让你干活戴个手套,你偏得犟,这回好了吧,遭罪吧你。”
手指头怼他,递过去衣服,恨恨的不解气,又骂一句,“光长个头,不长记性,你给我看着门,我去趟老姚家,她那儿有。”
离得近,几步远就回。
“谢谢啊,婶儿。”
“瞎客气,拿回去抹上,明儿个早起去地里弄点茄子杆,回来用水煮开了烫,越热越有效。”
“行,回了。”
“缺不缺啥啊,直接拿回去点儿?”
“不了,小老板在家等着。”
邵寇推门大跨步没影儿了,老板娘才一拍大腿,敢情儿是那个金元宝得了冻疮啊,右手抓起油笔,嘴里念叨,“这么一大罐头瓶的樱桃酒,陈年老酿的喂,嗯。”
随即在账本上写下一连串的数字,看看时间差不多,才心满意足的打开视频,和自家老爷们叨咕叨咕村里头的新鲜事儿。
再说邵寇,搁怀里掏出罐头瓶,首先找个手巾仔细擦干净喽,怕让他瞧见嫌弃,再出什么幺蛾子不擦,让他白劲,等着毛巾变黑才拿棉签上楼。
这东西啊,一般都是夏天红樱桃成熟的时候,就用白酒泡上,搁到柜子上头,一秋都不动弹它,等着天冷了,有需要的时候才拿下来,防止小孩儿认为是吃的给误食。
“我回来了。”
边牧站在窗口看着呢,手指间捏着根淡蓝色的细杆烟,点点的红特别耀眼,袅袅的一缕雾隔断两人视线,“在楼下干嘛呢?”
这祖宗真难伺候。
“我们这的土方子,往里头再续点白酒,你坐下,我给你弄。”
他搬个木凳坐到床头,小画家这手是真漂亮,说不出来哪好看,反正就是感觉特别高大上,别说,还挺软,手心里白净,就几条清晰的纹路,按照老人的说法,这种人最有福气,万事不操心的主儿。
“行了,抹几天就好。”
两个男人之间的距离不过一寸,邵寇后背微弯,手掌托着他的,酒糟沉酿的热气弥漫周边,还有着樱桃格外的清新味儿,浓熏意陶。
“嗯,你出去吧,东西留下。”
邵寇下意识的看他白皙的耳尖,后反应过来,莫不是,光着的脚丫子?
起身出去,他怕这个效果不明显,干脆回屋套上棉袄,打着手电去地里薅点茄子杆连带着枯叶子一起,踏着夜风,回来稍微用凉水去去浮灰,把洗菜的不锈钢盆拿下来,抓把盐扔里头,和着一堆煮个二十分钟,端上楼。
边牧看着凳子上灰突突的一盆不明物体,表示很方,难不成是汤药?
“又是土方子?”
他真是,刚才用手机查了一下,竟然还有这种病,只能说,他细皮嫩肉,不像眼前的这个傻缺,皮糙肉厚,抗造型。
“嗯,趁着热乎气,把手放进去烫烫。”
你说烫就烫啊,就这刚从炉子上端下来的铁盆,是要秃噜猪蹄子啊,还趁着热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