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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穿心夺魄[剑三] > 分卷阅读172

分卷阅读172

带了些衣服,别忘了勤换。”

说着潇洒地离开了。

奇光顿时恨恨地摔了扫把,衣服,又是衣服!

累死他算了!

终于把镯子套到戚承手上的李唐:“……”

青春期的孩子,脾气还真是反复无常啊!

“千万注意奇光的心情啊。”李唐忧心忡忡地说,“快到中二病病发期了。”这要是奇光受戚承的不良影响,张罗着要毁灭世界,那真是要了命了!

一个中二病就够世人受苦受难了!

第91章

如果说谁是兄弟们中的运气王的话,那么这个镯无疑是3106号玉镯了。

造价十两银子的玉镯,和造价千百两的玉镯,除了材质质量工艺不同以外,境遇也是不同的。

十两镯往往会出现在街边,再普通不过的摊子或者是小店中,被一个或是攒了许久银子的普通人买走,或者是被地主稍微富裕一点的人家买走。

如果是前者的话,那么它没准会被郑重地放在首饰盒中,时不时被带出去炫耀一番。

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材质不突出工艺不突出,哪都不突出的镯们,只会是别的饰品的陪衬。

总之,它们是进不了大户人家的,就算进了,也只会是大户人家仆人们的首饰。

高贵的主人家才不会这么掉价的。

像它们这种新鲜出炉,没有历史的沉淀的镯,最不值钱了。本来3106号镯会像它同一匠人手下出来的兄弟姐妹们一样,被人买走后过着平凡无奇的镯生。

可是就在它和它的兄弟姐妹们堆在琉璃厂,等待着被挑选之时,一个女人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它的镯生。

和它一起撞大运的,还有3107号,可是它的传奇性,还是及不上3106号的,因为只有3106,才是被武林知名败类唐沉星,郑重其事地套在魔门教主戚承手腕上。

而它3106,则是见证这两个传奇人物的镯。

这在以后,让它身价倍增,直接一跃成为镯界新贵,被无数镯们羡慕嫉妒恨。

而它的历任主人们,虽然不懂唐沉星为什么要给戚承,套这么个娘里娘气的玩意儿。

总之,看在这东西纪念意义非凡的份上,人们还是乖乖掏了腰包,争相竞拍。

传奇开始的地点,是岐山再迎镇,而改变了3106号命运的女人,名为孟绰。

话说来到再迎镇之后,在挠了自己的儿子一顿之后,心情大好的白夫人见儿子撩了,也暂时放过了自己儿子,溜溜达达着直奔琉璃厂,准备给她的表侄戚承买点见面礼。

至于为什么见面礼不是白家的珍宝,白夫人笑而不语。

戚正信的儿子,她就算再喜欢,也不会送贵的东西。

琉璃厂逛了一圈之后,只有看起来比较能唬人的玉镯们,能入了白夫人的法眼。

她自己本身不懂玉,昂贵的和便宜的完全分不出什么区别的白夫人,便以为所有人都和她一样,所以白夫人挑挑选选了几个之后,拎着它们兄弟十个去结了帐。

末了还不忘磨着老板要了几个盒子,面子工程是必须做全的。

打定了主意将它们当作见面礼之后,最开始的说法是白家的传家宝之一,留着给戚承未来的媳妇。

毕竟儿子表弟,现在成了儿子上司,她这个当娘和当表姑母的,于情于理都该对表侄表示一下。

虽然戚承这小子不学好了点,可是起码能看住自家小兔崽子,仅凭这一点,孟绰就决定将戚承和戚正信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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