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酒被她的形容笑到。
拖着长音回她一声好。
算算时间,自从路迢迢表明要追这个人,竟然也已经过去一个来月。
而她既没追到,看上去也没打算放弃。
是够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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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包厢,三位男士已经在喝着酒聊天。
林知酒一眼瞧见陈羁。
身上的西装外套已经褪去,就连不得已戴上的领带,也没了踪迹。
他穿了件白衬衫,很罕见的白衬衫。
最上面那颗扣子也开着,露出一片三角区域。
仔细一点,能瞧见锁骨端。
两只袖子都挽了起来,小臂的线条流畅好看,上面的青筋微微凸起。
除了腕间那块鳄鱼皮表带的百达翡丽,什么装饰都没有。
但就是很好看。
哪哪儿都好看。
懒散地坐着喝酒的样子,莫名地像个……败类。
林知酒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冒出个这样的词来形容此刻的陈羁。
可能是这恰到好处的氛围与灯光,让画面都有了电影的质感。
“赶紧地过来啊。”常昼看见人嚷嚷两句:“酒都给你俩准备好了,速度。”
说着就举起一只玻璃杯。
路迢迢接下,仰头将里面的朗姆酒一口喝尽。
“我操?”常昼道:“路姐心情不好啊?”
路迢迢一个字没说,在他身边坐下。
剩下的位置其实和从前一样,正中的陈羁与路迢迢之间,留出了不小一处地方。
他们从没对谁坐哪儿有约定。
不过,好像一直以来,林知酒都是陈羁旁边的那个位置。
无论是在中间,还是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