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我的。那就,手抓饭和烤火鸡,都上一份。”
老板娘记好菜单退下,他又轻快如小调地哼了句:“剥光衣服的火鸡,吊起双腿......”
“闭嘴!”妙言瞪他一眼。
她的语气分明有命令的味道,而这种命令是他平素说得多,却听得少的。朴正昌眼神一利,忍住了掐她脸蛋的冲动。
再坐一会儿,朴正昌又用眼神撩拨她,“怎么不说话?”
“吃饭要说什么话?”妙言懒散道,就在这时,她曲在桌底下的膝盖被他摸了一把,她差点跳起来,“你干什么?安分点!”
又是一种命令语气。若不是看在她貌美的份上......呵,朴正昌暂时服从。
上菜之后他们两个都不说话了,妙言端着小碗低头慢慢进食,中途不敢抬一次头,怕的是一抬头又对上他会调笑的狭长眼睛和脸颊上那颗会动的小痣。
饭点时间的食客陆陆续续进餐厅,很快就把桌子占满了。妙言和朴正昌的位置是靠窗的,窗外有株软叶黄婵爬上来,几朵五星花瓣软趴趴地垂在半空,妙言自发现后,频频看了这花好几眼。
朴正昌问:“看哪里?”
填饱肚子,敌意渐消,妙言淡淡道:“这种花,开得很多。”
“你喜欢这种花?”他问。
“没有,我喜欢天丽,”妙言用勺子舀了一口汤放进嘴里,“天丽在中国被称为‘墨兰’。”她用中文说的“墨兰”两字。
他听不懂,耸耸肩,端起汤碗陪她一起斯文喝汤。
大抵是没见过他真正严肃、正经的样子,妙言觉得他此时用餐的模样尤其顺眼。不知道曾经的谁总结过这样一句话:当一个女人看一个男人久了,他安静下来,无论他是一个谦谦君子还是一个小阿飞(混混),你都会对他产生怜悯。
而朴正昌这个人,其实表面上没什么弊端,内心也并不穷凶恶极,就是有点好色。
这个“好色”也变成笼罩色,在她心里整个罩在他头上,因而她看不出他的优点。可能,目前,她会觉得他用餐时有条不紊,有几分好看吧。
朴正昌放下汤碗,抬起眼时抿了一下唇,恰好端端正正地掉入她的视线,她的心跳突然漏了一拍,也连忙把碗放下,拿起餐巾纸抹抹手,说:“我来结账,你先回去吧。”
“哪有让女人结账的道理?”朴正昌说着抽出钱包,在桌面放下两张大钞,老板娘找了零头回来,他一股脑全夹进钱包,放回口袋,又问妙言:“还要去哪?”
妙言老实回答:“我还要去书店和超市,你就从这里回去吧。”后面还有一句没说:别跟着我了。
朴正昌说:“我还有时间。”
“不用,”妙言眼眸转了转,放软了声音,“我很久没出来好好逛逛了,需要很长时间。你不用,陪我。”用一个很亲密的字眼:陪。
他果然听话地点点头,“带钱了么?我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