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映江,虽能加于她身,却不能有丝毫损伤。
金露风抚摸着百里蔚光滑的背,这里的肌肤如凝脂一般,光滑平整,听闻在荒蛮夷族,喜用人皮做鼓,取的就是人背上的一整块皮,鼓声空灵,敲之如诉如泣。可若是将百里蔚的皮剥下来制成鼓,她这么倔强,一定只会发出铿锵之音。百里蔚的脊梁永远这样的直,像是一杆青竹,尽管暴雨倾盆,竹叶瑟瑟飘摇,可竹竿仍然节节挺立。手指沿着脊柱一路向上抚摸,这里一节一节,都是她的傲骨。
她昨日盛怒之下,真恨不得将这些骨头寸寸碾碎,夺走她的尊严,让她成为卑微的奴仆,成为自己的禁脔。
可是真要这样做了,她又不愿意了。
让百里蔚乖顺、服从、仰人鼻息,让她再也不反抗,让她成为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失去了所有的活泼。金露风扪心自问,她不愿意。
她究竟喜欢百里蔚什么?如果说一开始只是对喜欢的东西志在必得,可得到之后,不就该厌倦了吗?为什么她没有,还一直纠缠百里蔚直到现在?
金露风想起了百里蔚之前做的那些事儿,她打小便撮合自己跟百里溪、明里暗里地搞些刺杀的的手段、送婢女、选夫嫔来恶心自己、甚至这次与大臣合谋扳倒自己……每一件都让人恨得牙痒痒,可偏偏,又勾起人的好奇心和征服欲来,想纵容着她,看她还能玩出什么花样,还能有什么让人不舒坦的手段,有什么扳回一城的法子。
无论失败了多少次,被她见招拆招地按在地上多少次,百里蔚总是能再爬起来,再不厌其烦地骗取她的信任,利用她的喜欢,跟她斗个没完。
就是这样令人喜爱,百里蔚的一身傲骨,宁折不弯。
既然爱,又怎么舍得毁掉。
她不需要事事顺从的人偶,若是和百里蔚就这么棋逢对手,一辈子你来我往,纠缠不休,也没什么不好。
不过,金露风眸色暗暗,难得有这样的好时机,不如玩些平时没有玩过的花样吧。
百里蔚感觉金露风在她身上摸来摸去,弄得她的背痒痒的,像有跟羽毛在飘。她扶着金露风的肩膀直起腰来,忍不住问道:“你……你想吃驴肉火烧吗?”
金露风看着百里蔚坐直了身体,薄薄的肌肉将脖颈与锁骨相连,形成一道优美的弧线。莹白的肌肤上还残留着情动过后的残红,像一瓣柔软的樱。
金露风哑着嗓子:“不,想吃你。”
百里蔚歪了歪头:“我不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