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有些愧疚。
那么好一孩子,居然让我误会了这么久。
等哪天一定要当面跟他道歉才行。
……不过现在,请让我沉浸在男色的温柔乡里吧。
我把脸埋进他胸口据说价值不菲的仙鹤刺绣,深深吸了一口他身上干净的皂角味儿。
嗯,真香。
柳边带着我跑了半圈学校。
我懒洋洋地趴在他怀里,努力让自己变成一只无公害的装饰品。
不过他这种古装帅哥加萌宠的组合还是很吸引眼球的,我甚至都能听见路边妹子光明正大偷拍的咔嚓声。
“那个,学姐啊,请问你知道那个鸟的主人是谁吗?或者给个联系方式?”他举着我,略微有点尴尬地问一个穿着汉服的女生。
“这只鸟啊……不知道哎,那个人好像是在边上围观的,我也不认识她。”女生摇摇头,“现在也挺晚的了,要不你先回去吧,我帮你问问别人。”
他又问了几个人,最后垂头丧气地带着我走了。
是挺监介的。
在我看到那条堆着垃圾的小巷时,就知道柳边要带我去哪儿了。
果不其然,他拐进一个路口,然后走上楼梯,在三楼的一扇防盗门前停了下来,从包里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他的屋子还是一如既往的整洁……和小。
他把我放到桌子上,想了想,又给我加垫了一层纸巾。
然后他就去洗澡了。
我环顾四周,发现他把我放在了他的饭桌上,依旧是举目皆空没有任何多余摆设,桌子上唯一突兀的就是一个白色底的小猪佩奇马克杯。
我吧嗒吧嗒跳过去,站在那杯子前面,颇有种宣誓主权的感觉。
这玩意儿是他二十岁生日那天,老子送的。
他当时好像还退让了一番,最后我解释是某家十元店买的才肯收下,我那天还跟着带了点儿酒,然后晚上我们就在他那张单人小床上滚作一团……
一提到饮料,我突然有点口渴。
于是一双黑溜溜的绿豆眼就瞄上了那个马克杯。
里面的东西。
我奋力踮起爪子。
不够。
我奋力伸长脖子。
不够。
我一咬牙,把爪子扒拉上了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