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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登五凤山易 难在咫尺之间

陈茕冷笑道:“早闻秦家的爪牙不太靠谱,如今居然连自家少爷都跟丢了!”

沈庆文一笑置之,吹捧道:“据说陈家的谍报曾仅次于燕家。”

“嗯,曾听我爹说过,当年我们陈家的蛛网密布半个大唐,从临安往上至朝歌,往下至南平,哪怕是妇女肚中的婴儿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陈茕脚踩碎石小路,边走边说。

沈庆文见状,赶忙坐起身,心急道:“你别走啊!让我再歇会儿!”

他愣坐在大石头上,神情呆滞。

几步后,陈茕回望书生,莞尔一笑,然后接着赶路。

沈庆文气闷道:“游西湖,提锡壶,锡壶掉西湖,惜乎锡壶!”

忽的,青衣停下脚步,捂住肚子,忍俊不禁。

沈庆文见有成效,接着念叨:“过南平,卖蓝瓶,蓝瓶得南平,难得蓝瓶。”

青衣蹲在地上,身体忍不住颤抖,她笑容灿烂,大笑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完全念错了。”

书生坐在岩石上,摸摸后脑勺:“咱蜀州人哪分得清楚这些字音。”

陈茕忍住笑意,回望沈庆文,无奈道:“为了拖延时间你还真是不择手段啊。”

“那……”白衣书生探出手,满脸期待。

陈茕站起身来,冷哼道:“自取其辱!”

沈庆文一脸难堪,见青衣扭头就走,只好翻下岩石,跟着上山。

五凤山比魁山险峻不少,二人越往上登,气候便越寒冷,山路也会更狭隘。

此山与百峰山不同,百峰山山巅云烟袅绕,而五凤山山巅上飕飕刮着大风,掀起层层沙石,可谓磨人容颜。

夕阳醉歌,午夜在打扰,常人登此山只需六个时辰,而沈庆文登山显然不止,托这位孱弱书生的福,让他们今天得连夜下山了。

沈庆文坐在山巅悬崖处,孜孜不倦地记录眼下事物,偶尔赋于诗词,偶尔拙劣地画出山脉形态,但大多数景象,他只会记在心里。

青衣走到书生身后,一脸无趣,她远望天边,昼夜交替只在一线之间,这便是阴阳么?

天未暗,黄昏与黑夜的交界点,人们管它叫午夜,此刻,他们头顶上星光烁烁,犹如金黄的米粒。

书生的白袍早已风干,他衣袂飘飘,盘坐在悬崖上,仰头说笑道:“天幕已近在咫尺。”

陈茕冷静回应:“但繁星仍遥不可及,它们生来就是被仰望的。”

沈庆文举起酒壶,吞下一口白水,起身挥袍,豪迈道:“它们未尝不在仰望我们。”

青衣不曾回话,嘴角勾起微笑。

书生早已疲惫倦怠,将行囊拾掇拾掇,对陈茕随性一笑,跛着腿向山峰腹部走去。

陈茕跟去后,只见他背靠在大树脚下昏昏沉睡。

暮云垂垂,她走向荫庇处,再走到沈庆文跟前,轻声道:“这家伙也就在睡觉的时候才会安分些。”

“整天惦记着那些大道理,难道不累么?”

注视他良久后,她的眸子黯然失色:“这样会不会很对不起他。”

陈茕离他愈来愈近,她的臀股坐在沈庆文的腿上,腰肢如弧弓,两只素手扶住苍天大树,几乎要将曼妙的身体贴进书生的胸膛。

正所谓鬼使神差,正所谓美人裙摆。

她险些失神,回过神后,她已经失神……

那抹朱红即将拥抱苍白额头,青衣女子目光一凝,书生的脸庞已近在咫尺,却是她不敢触及的温柔。

她注视着他的柳叶眉,轻轻叹息,右手扶一下头,懊恼道:“我究竟在干什么?”

书生或许听见了她的声音,口中响起呢喃细语,含糊不清,似乎在念叨着: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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