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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女主称帝纪实 > 143.幼学

143.幼学

西南诸族

吐蕃

10 外交

11 帝王世系

国号编辑

元朝由忽必烈于1271年所建。他的前身是成吉思汗所建立的大蒙古国。[21] 元朝的正式国号叫大元,取自于《易经·乾篇》的“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这句话。[1] 其中大元中的“大”字并非类似大汉,大唐那样的尊称,因为统治者是蒙古人所以又叫蒙元或胡元。[22] 1368年元廷退居漠北,所以称呼元廷的残余势力时又叫北元或残元。[1]

历史编辑

参见:元朝历史

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漠北诸部,于斡难河(鄂嫩河)建立大蒙古国。当时蒙古的宗主国为金国,金国与西夏走向衰落,蒙古先后攻打西夏与金国,并分别于1227年和1234年攻灭西夏和金国,占领中国华北。在西方,蒙古先后发动三次西征,使蒙古人称霸欧亚大陆。[21] 1259年元宪宗蒙哥于征伐宋战争去世后,领有汉地的四弟忽必烈与受漠北蒙古贵族拥护的七弟阿里不哥为了争夺汗位而发生战争,最后于1264年由忽必烈获胜。忽必烈于1271年改国号为大元,[23] 建立元朝,即元世祖。这场战争让蒙古四大汗国先后脱离与大汗忽必烈的关系,直到元成宗时期才承认元帝为大汗。1276年元朝攻灭南宋征服全中国地区,使中国陷入异族的统治之下。元世祖到元武宗期间是元朝国力鼎盛时期,军事上平定西北,但在征伐日本、东南亚诸国却屡次失利,其中在元日战争战败。中期皇位频繁更迭,政治始终没有上轨道。元惠宗晚期,由于怠于政事、滥发纸币导致通货膨胀、为了治理泛滥的黄河又加重徭役,[24] 最后导致1351年爆发元末民变。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派徐达北伐攻陷元朝的首都大都(北京)。元廷退居漠北,史称北元。1402年元臣鬼力赤篡位,停用大元国号,复称大蒙古国[21] 。

蒙古扩张

元□□成吉思汗

元□□成吉思汗

蒙古人的直系祖先是和鲜卑、契丹人属同一语系的室韦各部落。隋唐时,他们分布在契丹之北、鞑靼之西、突厥之东(洮儿河以北,东起嫩江,西至□□)的广大地域。曾受突厥的统治,突厥人多称之为达怛(鞑靼)。唐朝贞观年间,突厥势衰,后室韦人臣服于唐[26] 。继突厥而起的回鹘政权崩溃后,室韦—达怛人大批进入大漠南北[27] 。

大约在9至11世纪,其中的一支蒙兀室韦,从望建河下游之东逐渐西迁,到了斡难河、克鲁伦河和土剌河三河的上源一带,分成尼鲁温蒙古 [28] 和迭儿列斤蒙古 [29] 两大支,合称为合木黑蒙古 [30] ,其中包括许多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合木黑蒙古之外,当时在蒙古高原活动的,还有蔑儿乞、塔塔儿、克烈、乃蛮、斡亦剌等部。所有这些氏族部落,先后都受到辽和金的统治[21] 。

蒙古部落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到12世纪时,大部分从事狩猎游牧,只有少数部落经营农业。不过这时,他们通过同中原的贸易获得了大量铁器,从而推动了生产的发展,阶级的分化更加明显。为了掠夺更多的财富,各个部落的奴隶主互相展开战争。[31]

蒙古高原地区的众多蒙古部落原为金国的臣属。随着金国的衰落,蒙古部落也开始壮大起来,逐渐脱离金国政权的统治。金泰和四年(1204年),蒙古诸部领袖铁木真通过战争统一了蒙古高原各蒙古部落。金泰和六年(1206年),铁木真被各部落推举为“成吉思汗”,建立政权于漠北,蒙古帝国成立,国号大蒙古国[32] 。从此,蒙古草原结束了长期混战的局面[21] 。[33-34]

蒙古汗国成立后,不断发动侵略战争扩张其疆域。[33]

大蒙古国侵略战争

时间

对外战争

1218年

灭西辽。

1219年

西征中亚花剌子模,[35] 一直进攻到东欧的伏尔加河流域,于1225年东归。[33]

1227年

灭西夏,成吉思汗也在对西夏的远征中死亡。[36]

1234年

灭金国。

1241年

一度逼近东欧腹地。

1246年

招降吐蕃。

1253年

灭大理。

蒙古帝国九白纹章

蒙古帝国九白纹章

蒙古军队的对外战争具有征服性质,为了减少蒙古军队的伤亡,加快战争的进度,蒙古军队在战争期间对敌人采取了残酷而野蛮的政策。向蒙古军队投降的地区遭受的破坏相对较小,而大量敢于英勇反抗的地区破城之后人口被屠杀和奴役,无数财产被掠夺损毁。这一系列的征服战争给包括中国在内的欧亚大陆众多古老文明带来了巨大的破坏,众多民族受到了残酷而不公正的民族压迫,难以记数的人口和财产在战火和随后的瘟疫、饥荒及自然灾害中损失,对战火涂炭地区而言也是少有的黑暗时期。[33] [38-39]

蒙古汗国大汗蒙哥于1259年在四川攻打合州时暴死,终年52岁。1259年11月,阿里不哥在宗王等大多数蒙古正统派的支持下于蒙古帝国首都哈拉和林通过“忽里勒台”大会即大汗位。与此同

1253年

灭大理。

蒙古帝国九白纹章

主人故杀无罪奴婢,也只是杖八十七;因酒醉杀奴隶,还要再减罪一等。元律规定,私宰牛马,杖一百。奴隶的法律地位,还不如牛马。主人甚至对奴隶私置枷锁禁钢,刺面割鼻。奴隶遭受主人压迫而竟敢于控告主人,即由官府处死。奴隶可以被当作牲畜一样地买卖。元初,大都有马市、牛市、羊市,也有人市,买卖奴婢。奴隶在法律上低于一般良民的地位。良民打死别人的奴隶,只杖一百七,罚烧埋银五十两。奴隶不能与良民通婚。奴婢所生子女,世代为奴,仍属主人所私有,称为“怯怜口”(家生子)。奴隶如背主逃亡,要由官府拘收,称为阑遗(不兰奚)奴婢。如主人认领,仍交归原主。驱奴既为主人的私产,完全听从主人的驱使,用以担负家内劳役,也用来从事农牧生产或军前服役。官府或蒙古诸王役属的工匠,也多是奴隶。……元朝一代,驱奴一直作为一个被压迫的阶级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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