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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3)

勾陈:“……”

以他的段位,自然早就不会在意皮囊。但自从变回幼兽后,勾陈觉得他的心性也跟着变幼稚了。那话一入耳,他瞬间怒从心起,只觉自尊心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转头狠狠瞪了那小屁孩儿一眼, 毫无杀伤力的表情落在对方眼中, 却变成了:“咦,还挺萌的?”

于是传到外面, 就成了“海棠师祖养了一只丑萌丑萌的小怪兽”。

唐丝丝闻声赶来,把人赶跑后,见爱宠钻进毯子里,只露了个小屁股在外面,不禁好笑:这小灵兽居然能听得懂?

遂温声细语地安慰:“雪宝乖, 别听他胡说,你现在不过是受伤了,等你长大后,一定是咱们白竹峰的第一美男子!”

勾陈冷哼一声,岂止是白竹峰,当年他是整个霜极山的山草好吗?

一个月后,小白狼终于受够了羊奶,在一次唐丝丝吃饭的时候,他扒拉着美人的袖子,嘴巴一拱一拱,眼睛盯着她碗里的牛肉羹,都快冒绿光了。

唐丝丝掰开它的嘴瞧了瞧,尖利的牙齿初露端倪,确实可以断奶了。于是舀了一勺肉酱喂到它嘴边:“试试?”

终于甩掉了倒胃口的羊奶,初尝鲜肉,小白狼激动得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唐丝丝怕它肠胃纤弱不好消化,一开始也不敢给它多吃,结果小家伙半夜里饿得哼哼唧唧,硬是推醒了唐丝丝,让她起来给它做夜宵。

唐丝丝任劳任怨,谁叫小家伙是她的心头宝呢!她现在算是对早就当妈的好姐妹姜橙感同身受了。

成长在幼兽身上表现得十分明显。伴随着牙齿的冒头,狼崽眼中的墨蓝胎膜也逐渐褪去,露出一双清湛的冰蓝色眼睛来,令唐丝丝直呼漂亮!

三个月后,雪宝的毛终于全部长出来了,蓬松柔软,如昆仑白雪般圣洁无暇,毛尖还带着一截淡淡银色,足以预见长大后会有多么惊人的美貌。

唐丝丝对它爱不释手,每天抱在怀里,像拢着一团白云。之前因为雪宝秃毛,唐丝丝怕它着凉,没敢带它出院子,如今皮毛厚实了,她便将它带去了自己最喜欢的地方——漱云顶最高峰,那里有一株参天的海棠树,唐丝丝最喜欢倚在枝头喝酒晒太阳,读姜橙寄来的书信。

“丝丝,见字如晤……”

“琅山圣会……恕不能陪?……又见喜信,需慎养之??”

“妈蛋!清阳这个禽兽!”

女子情绪激动,一双柳烟眉时蹙时扬。她自言自语了一会儿,声音越来越轻,渐渐就没了动静。勾陈僵硬地蜷缩在她怀里,感受着她清浅舒缓的呼吸,心想这是睡着了?

他小心翼翼爬向她手中的信笺,一目十行地看完,最终确认他刚才听到的“清阳”确实就是他的弟子清阳。

那么写信的是他的妻子姜橙?唐丝丝和她关系很好吗?她也是来自琅山的妖精?

勾陈思忖片刻,扒住一截海棠枝,轻轻咬了一口。睡梦中的唐丝丝眉目明显地皱了一下,羽扇般的长睫颤了颤,换个睡姿又重新进入沉眠。

果然,勾陈心道,这株海棠树应该就是她的本体了。

清雅好闻的花香浮动在空气中,因是主人用法力凝聚出来的,香气里还带着属于她的淡淡灵气。勾陈沉浸其中,只觉通体舒畅。

他真是怀念极了修炼的感觉,想到如今这具无法修炼的蠢笨身体,勾陈又抑郁烦躁起来:这一世的历劫,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

第二年开春,万物萌发,海棠初绽,这是唐丝丝最喜欢也最舒服的季节。她在山上呆不住,又想出门云游去了,可又舍不得把雪宝单独留在漱云顶,便决定带它一起出门。

唐丝丝最爱去的地方自然是繁华的阚京。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修真门派在大燕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练气修身的人多了,俊男靓女也跟着多起来,放眼望去街上美人成群,着实令唐丝丝赏心悦目。

其中最得她喜欢的,是宴清都的林笑公子和帝春台的绯音姑娘。

宴清都是相公楼,帝春台是青楼,唐丝丝来往切换身份,浪得风生水起,毫无压力。

到阚京时已近黄昏,她直接女扮男装去了歌舞升平的帝春台。

绯音是这里的花魁,也是“唐四(丝)公子”的老相好。唐丝丝进门的时候,绯音早已备齐酒菜等着她了。

“还是你最懂我呀!”目光扫过满桌子她的最爱,唐丝丝笑得合不拢嘴。

绯音笑道:“奴家得公子这样的知己,也是三生有幸。”

唐四公子出手大方,性情随和,又通高雅、晓风月,很合她的脾性。只是有个怪癖,无比热衷美食,每次过来都会提前通知她准备好阚京现下最受欢迎的时令美食。

绯音素手轻拍,上来了一众美人和乐师。清丽宛转的歌声响起,姑娘们裙袂飞扬,翩跹起舞。唐丝丝啃着香酥鸭,抓着芙蓉饼,青漓小酒入口甘甜,醉得她每根头发丝都舒服,只觉神仙也比不上她此刻的快乐。

享受的同时也不忘爱抚怀里的灵宠:“雪宝你要不要尝尝这个酒?味道可不错了。”

小狼充耳不闻,视线紧紧盯在桌面的肉菜上。唐丝丝轻笑一声,将几块牛羊肉用温水洗去油盐,再细细切碎了,才喂到小狼嘴里。

不得不说唐丝丝真的是美食家,她看中的这些吃食,做得极其美味。小白狼狼吞虎咽,吃得满嘴流油,不一会儿就开始打嗝。唐丝丝连忙擦净了手给它揉肚子:“不许再吃了。你太小,吃多了不好克化。”

正在歌舞的绯音从未见过对方如此细心温柔的一面,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唐丝丝冲她甜甜一笑:“等你有了孩子,也会和我一样的。”

勾陈:“……”

欣赏完三支歌舞,唐丝丝便告辞了。绯音熟悉她的习惯,知道她还要去下一家,也不黏糊,笑盈盈地把人送到门口:“四公子慢走,给您准备的夜宵,我稍后派人送去柳溪胡同。”

“妙极妙极!”唐丝丝最喜欢这样清爽又知趣的美人儿,摸了一把她的酥手,又惹来绯音一阵脸红。

转过朱雀大街,再现身时,俊秀的唐四公子摇身一变,成了娇俏的棠姑娘。

怀里的小狼瞥了她一眼,微微叹了口气。

“小不点一个,老气横秋的干什么。”唐丝丝揪揪它的耳朵,人已经站在了宴清都门前。

“哎哟,棠姑娘来啦!林笑知道您今日要来,早就焚香沐浴、准备妥当了!”

守门的小厮一见唐丝丝这个大金主,一张脸立刻笑成菊花,恭恭敬敬地把她迎进去。

宴清都亦是灯火流转,热闹非常。远远望见一个锦衣华服的青年被一群人围着,吵嚷不休:“惜惜!你快出来!我知道你在的!”

旁边一人苦着脸劝道:“爷,求您可别来了!咱们这是相公楼,惜姐可不接客啊!”

青年急道:“我只是想见她一面!同她说几句话而已!”

唐丝丝奇道:“他在喊谁?惜姐吗?”

小厮解释说:“可不是么。这容湛公子是今年的新科状元、如今的翰林院编纂,传胪游街的时候经过咱们家,惜姐恰好送一位贵客出门,被他瞧见了,竟然就此看上了惜姐。他非说曾经梦见过惜姐,每日一下值就过来找人。惜姐嫌他烦,总不相见。容公子在朝为官,咱们又不好把人赶出去,实在是为难得很。”

唐丝丝被这八卦惊到了,绕到后院,就见一位英姿勃发的花信美人倚在荷塘边,捂着耳朵,一脸的牙酸头疼——正是宴清都的老板承惜。

唐丝丝是这里的常客,与承惜也熟悉,便上前笑嘻嘻打趣道:“惜姐迎来送往多年,没想到自己也有掉河里的一天?我看那小奶狗清润如玉,又前途无量,你可以考虑一下嘛!”

“棠棠你也笑话我!”承惜瞪了她一眼,烦躁道:“我吃风尘饭的,早就同正道无缘了。他一个朝廷命官,死乞白赖地想娶我为妻,可不是脑子被门夹了么?也不怕丢人!”

唐丝丝啧啧喟叹:“惜姐这是手下公子太多,繁花似锦,你尝遍了山珍海味,哪里还看得上清粥小菜?唉,我什么时候才能有惜姐这样坐拥万千男儿的好福气呢……”

“死丫头,看我不撕烂你的嘴!”承惜佯怒冲过来打她,唐丝丝大笑着逃走了。

她熟门熟路地绕到一座临水阁楼前,琴声泠泠,似在欢迎远方佳朋。二楼窗边,一位俊美无俦的蓝衫公子正在抚琴,望见来人,唇边立即扬起一抹笑意。

笑容清朗而迷人,让唐丝丝有一瞬间的恍惚,仿佛回到了某个令人心动的傍晚,她蓦然回首,也看到一张这样的笑脸。

“你的琴技又有长进了。”美少女鼓掌三声,娉袅踏入。

“棠姑娘也愈发美貌动人了。”林笑眸光含情,望着她怀中的一团白雪惊讶道:“这是你新认的灵宠?”

“嗯,算是吧。”唐丝丝抱着雪宝,很自然地躺到榻上:“你继续。今年又创作了什么新曲子?”

“为你定做的,你一定会喜欢。”林笑转身坐下,指间轻捻慢挑,又流淌出曼妙的曲音。

帐缦轻拂,晚风吹入院落里的花香,唐丝丝舒服地眯起眼睛,手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拍着雪宝的身子,很快就浸入了梦乡。

林笑专心弹毕一曲,回头想请唐丝丝点评,却见她已经阖目睡着了。他苦笑了一下,轻轻走到榻前,痴痴凝视着那美人。尔后,神差鬼使般的伸出手,想摸一摸那张海棠般娇艳的容颜。

然而指尖还未触到唐丝丝的脸,她怀里的小狼崽就突然睁开眼睛,冰蓝色的眸子冷冷地盯着他,锋锐的杀意一闪而过。林笑吓了一跳,毫不怀疑它下一刻就会跳起来咬上他的手。

唐丝丝醒来的时候,林笑奏完三曲,正望着外面的明月不知在想什么。她起身不好意思道:“阿笑弹得真是不错,好听得我都睡着了。”

“曲不错,那人呢?”林笑回望她,一双桃花眼流露出恰到好处的情意。

男子的下巴被轻轻勾起,唐丝丝歪着脑袋看了一会儿,笑道:“脸也着实不错。”

鼻息间充斥着美人淡淡的海棠香,林笑心头砰砰直跳,紧张中带着一丝隐约的期盼。

然而就像从前无数个夜晚那样,唐丝丝并不留宿,欣赏完他新作的曲子,就飘然离去了。

只不过这次走的时候,她怀里的小白狼回过头警告般地瞥了他一眼。

林笑望着女子潇洒出门的背影,眼神黯淡了下来。

唐丝丝依旧回柳溪胡同的唐宅过夜,绯音的贴身小厮已经提着食盒等在门前,她笑眯眯地付了赏钱,进屋就洗洗睡了。

早春的夜晚还带着凉意,唐丝丝喜欢灵宠暖呼呼的身子,夜夜搂着它睡,小狼挣扎了几次,皆抗议无效。一开始它还浑身僵硬,后来实在也抵不过睡意,只好由着她去了。

此刻被她揣在怀里,酒香与花香交缠扑鼻,勾陈莫名有些烦乱。他还真没想到这姑娘的爱好竟如此特殊,招蜂引蝶,又不真的放纵,那些美人公子仿佛只是一件件精美华丽的摆设,她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

小白狼长得飞快,到这一年冬天,它就成年了。

伤瘸的后腿早已痊愈,笔直立着约有唐丝丝大腿高。皮毛纯白没有一丝杂色,毛尖还带着渐变的闪银,微风吹过,拂起一片银浪,漂亮极了。

只是一双冰蓝色的眼睛,总是带着不符合年龄的深邃和沉静,唐丝丝一直戳它脑袋说它老气横秋。

法术依旧对它无效,所以没有任何办法开启灵智、点化成人。但唐丝丝始终觉得她的小宝贝聪慧乖巧,应该早就有了灵识,只是不会表达而已。

让她又心疼又无奈。

一日深夜,唐丝丝正在山顶喝酒看星星,耳畔忽然传来一声声悠长的狼嚎,远方暗影重重的山林中,一对对碧色兽眼渐次亮起,在寂静的深夜里显得无比渗人。

唐丝丝愣了愣,下意识地看向自家小狼。

雪宝趴在海棠树下睡得正香,纯白毛皮上飘落繁花点点,唯美如梦。

等过了腊八,它也不出意外地开始显露发情的迹象。虽然它竭力克制着不在唐丝丝面前表现出来,但到底年少,还控制不住体内那股洪荒之力。白天尚能辛苦忍住,到了夜晚,山林里的狼啸如诱人的邀约,此起彼伏地传入屋中,它想不听都不行。

丹田里翻涌起狂躁的热度,四下冲撞,叫嚣着寻找出口。勾陈死死揪紧被褥,却还是有破碎的呻/吟从喉咙深处溢出来,令他羞耻至极。

一只柔软的纤手忽然覆上来,沿着它的脊背由上往下地安抚。可勾陈不仅没觉得纾解,反而有一道道酥麻窜过全身,让他颤抖得更厉害了。眼睛微微睁开看向身旁忧虑的女子,冰蓝色的海洋里狂风暴雨,呼之欲出。

唐丝丝叹了口气,孩子大了,该给它找个伴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丝丝:要么找媳妇要么绝育,你选一样呗?

勾陈:……我选择狗带。

·

宴清都、帝春台,还有之前的陌上桑,都是词牌名。感谢芥子、琴声依旧的营养液^_^

☆、丝丝x勾陈3

几日后的月圆之夜,唐丝丝带雪宝去了霜极山阴。

山阴千里冰封, 万里雪飘, 深窈的天幕中,一轮圆月播撒着皎洁的蟾光,照耀得整个山林都亮堂无比。

勾陈望着眼前熟悉的天地, 渺远的记忆从灵魂深处浮起, 叫它整个人都不自觉地颤栗起来。

唐丝丝抚摸着它的脑袋:“雪宝, 这是你出生的地方对吗?”

白狼抖了抖耳朵。

唐丝丝抿唇一笑, 拍拍它的背:“去吧,去做你想做的事情。”

勾陈回头看了她一眼,转身朝远处那座山崖奔去。久违的快意让它越跑越快,最后几乎化作一道银色的流光,风驰电掣地朝目标冲去!

唐丝丝惊呆了,她平时带他出门一直是御风飞行的,从来不知道雪宝竟然能跑那么快!

勾陈腾挪跳转,三两步轻松跃上山巅。圆月从背后升起, 勾勒出他挺拔矫健的身姿, 狂风吹乱了一身银白,宛如细碎的星光闪闪烁烁。

他微微喘息, 片刻之后,仰起脖子,朝着广袤的大地和深窈的苍穹发出一声长长的狼啸————

雄浑的、充满野性的嗥叫如一柄利剑横空出世,割裂开冰天雪地的寒气,力透长空!那般气势浩荡, 横扫千军,如海潮般远远传播开去,在山林松涛间掀起一波又一波狂澜,直至消失在无边无际的夜色中。

仿佛是睥睨天下的君王,在召唤着他的子民。一声喊出,勾陈感觉胸臆之中仿佛有什么闷藏许久的东西被抒发了出来,瞬间舒畅多了。

四面八方很快响起呜呜的狼嚎声,像是要回应白狼的呼唤。唐丝丝惊讶地发现一群群灰黑野狼从森林的阴影中走出来,渐渐汇聚到这里。它们走到距离雪宝数丈远的地方就止步不前,碧幽幽的眼睛里充满了警惕和审视。

公狼们明显将这位不速之客当成想要抢夺领地和资源的侵略者,个个目露凶光,伏低了身子,利爪在雪地上刨动着,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呼噜声。勾陈只是静静地站着不动,锋锐的眼神和凛冽的气势就足以让它们不敢轻举妄动。

母狼们则直勾勾地盯着这位强者,流露出的更多是倾慕之意,胆大的已经小心翼翼地凑上去,亲昵地闻起雪宝的臀部。但很快就被他低吼着赶跑了。

勾陈扫视一圈,他对公狼和母狼都不感兴趣,隐约的亲切熟悉感,也在躁动不安的热血逐渐冷却之后,化为虚无。

他到底和它们不一样了,已经不可能再回到它们中间去。

勾陈心中微叹,不再流连,转身朝唐丝丝走去。

唐丝丝愣了一下:“没有看得上的姑娘嘛?我觉得那头灰白的、那头黑的、还有那头个子高的母狼都很不错啊!五官端正,膘肥体壮,一看就很能生养——呃?”

一只雪白的爪子搭上她的手背,止住了她接下来的话。

白狼静静地注视她,冰蓝色的眸子里流动着她看不懂的意绪。

“好吧,你不喜欢就算了,反正我也不懂你们狼族的审美。咱们改天再换个地方瞧瞧,总能遇上喜欢的不是……”

美少女挠挠头,无奈地带着灵宠离开了这片山头。

之后她又带它去了许多山崖,但每次雪宝都只是跑上山巅嗥叫几声,像是发泄又像是宣示自己的力量。对于被它吸引而来的狼群,它一眼都不看,伫立在山头巡视了一会儿它的江山,就跟着唐丝丝回家了。

唐丝丝觉得爱宠就像青春期的男孩子,渐渐有自己的心事了,她开始看不懂它。

等后来过了发情期,雪宝终于不难受了,唐丝丝再要带它去相亲,它咬住她的裙角,死活都不肯出门了。

此后许多年,每到深冬,勾陈就会独自跑去山阴,对着漫天飞雪,威风凛凛地发泄完体内不平静的力量后再回家。它奔回漱云顶已经是后半夜了,但小院中总有一盏灯火为它亮着,唐丝丝打着哈欠帮它擦干净满身的汗水和雪水,一人一兽再相拥着睡去。

唐丝丝也很愁苦,孩子不愿意找媳妇,老是这么憋着,不会憋出病来吗?

她不理解雄性的想法,遂去找徒弟胡非解惑。胡非听得十分尴尬,他也没有成过亲啊!哪里知道个中原因呢?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老母亲深深叹了口气,愁得一批。

***

清阳和姜橙来濯溟宗做客的时候,唐丝丝正和爱宠一起享受午膳时光,她端着一碗拌好的肉糜和碎菜叶子,对身旁优雅端坐的白狼好声好气道:“雪宝乖,再吃一口吧!”

勾陈非常无语撇过脑袋:肉里拌菜叶子……!你见过吃青菜的狼吗?!

彼时,清阳牵着姜橙正进门,目光落在那头白狼身上,脚下一个趔趄,震惊得差点摔倒。

姜橙看见白狼也十分惊艳:“丝丝你居然会养宠物!还是那么漂亮的白狼!”

唐丝丝见了好姐妹非常开心,骄傲地扬起下巴:“那是自然,漂亮的人养漂亮的灵宠嘛!”

两个女人聊得开心,清阳却是坐立难安,时不时和那只白狼对视一眼,面色愈发古怪。

那明明就是师尊,他认得出他的真身和神魂,绝不会出错。他知道师尊下凡历劫去了,却没想到他竟然出现在这里,还是以原形真身的姿态。最诡异的是,他的眼神明明白白地告诉清阳他是有灵智有记忆的,可一旦清阳用神识与他交流,对方又毫无反应。

那双深如海洋的冰蓝色眼睛淡淡地看过来,清阳在元朔宫呆了数万年,一眼就读懂了师尊的意思,那就是——闭嘴。

于是只好目瞪口呆地围观西天元朔宫之主,乖乖坐着被一个女子喂饭。话说它如今的狼身也已经成年,早就可以自己进食了,但唐丝丝不知怎的,就是喜欢亲自动手,一口一口喂给它吃,嘴里还不停说着:“雪宝乖,多吃蔬菜对身体好!营养均衡才能皮毛漂亮,皮毛漂亮才能讨到媳妇……”

清阳一口茶差点没喷出来。白狼转过头冷冷地扫了他一眼,清阳立即眼观鼻鼻观心闷声喝茶,只当没听见。

直到最后,他也没能和师尊说上一句话,更没敢把这件事告诉妻子。

***

相伴的时光总是短暂,雪宝随唐丝丝走南闯北,游戏人间多年,慢慢的,它的五官开始迟钝,毛色也不如年轻时鲜亮了,唐丝丝终于不得不面对一个亘古的话题:生老病死。

狼在野外最长只能活十五年,像白狼这样有些灵性的,撑足了也就二十年左右。二十年的光阴,于唐丝丝而言,不过弹指一挥间,但对于雪宝来说,却是走完了一生。

想要延长它的寿命,只有点化它,让它修炼。唐丝丝用尽了办法,问清阳、问长砚,都无功而返。雪宝的魂魄始终无法被点化,任何的法术对它都无效。

唐丝丝无能为力地看着它一天天老去,看着它开始昏睡的时候多、清醒的时候少。相比较而言,雪宝的情绪却平静得多,它喜欢独自趴在山顶默默地眺望远方,唐丝丝有时候看不过去,把它抱进怀里难过地和它说话,它也只是静静听着,冰蓝色的眼睛暮色沉沉,唐丝丝恍惚间竟能从中读出一丝歉意和安慰的情绪。

分别的时刻终于到来。

那是一个沉闷湿热的午后,唐丝丝正搂着雪宝在海棠树上休憩,一个弟子忽然来请她去正殿商议急事。唐丝丝皱了皱眉,把雪宝放在树下,抚摸着它的脑袋:“宝宝,姐姐去办点事,一会儿就回来,你乖乖在这里睡觉好吗?”

白狼微微睁开眼注视着她,忽然朝她摇了摇尾巴。

狼是不会摇尾巴的,唐丝丝愣了一下,激动地抱着它亲了一口:“宝宝也不舍得姐姐对不对?姐姐很快就会回来的!”

她一步三回头地随弟子到了宗门正殿,胡非和几个长老正在等她。听着他们谈论事务,唐丝丝总觉得心神不宁。

外头天色阴沉,乌云翻涌,很快,几道惊雷伴随着瓢泼大雨重重滚过,轰得整座殿宇震颤不已。唐丝丝想起雪宝还睡在树下,顿时焦虑起来,想回去把它送回屋子里。

她刚站起身,就见一个弟子连滚带爬地从大雨中冲进来高喊:“师祖!不好了!刚才一道雷劈到漱云顶上了!”

唐丝丝大惊失色,一个闪身人就消失在原地。

浓重的雨幕将天地刷得泛白,山巅狂风大作,吹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唐丝丝疾速冲到山顶,就见本命海棠树在暴风骤雨中摇晃挣扎,树下的白狼却不见了。地面四分五裂,几道明显是雷劈的痕迹赫然印刻,还有一堆几乎已经焦黑的狼毛,被大雨冲得四散。

“雪宝?!雪宝你在哪里?!”唐丝丝满面焦惶,心急如焚:“不要吓姐姐了,你快出来啊!”

回应她的只有滂沱飒响的大雨。

胡非也跟着赶上山来,看了眼前的场景,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即派了弟子四下去寻找。雪宝年纪大了走不动路,不会跑远,若不在附近,就是被雷劈得掉下了山崖,无论如何,活要见狼,死要见尸,大家都知道雪宝在唐丝丝心中的地位。

可惜,连这个愿望也要落空了。濯溟宗的弟子几乎翻遍了整个白竹峰,也没有发现雪宝的任何踪迹。

胡非取了地上残留的狼毛用琉璃碟算了一卦,然后静默片刻,沉痛地告诉师父:雪宝确实已经不在人间了。

唐丝丝正扶着海棠树发怔,听到这个噩耗,她脑核陡然一阵刺痛,身子一软就跪坐在地上。

满地狼藉惨烈而刺眼,死死扼着她的喉咙,让她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她将那几根狼毛抓进手里,自责而伤恸的泪水滚滚滑下脸颊。

***

勾陈负手立在云端,眼前雨歇云收,云彩翻涌,热情地欢迎他回归天界。

他是感知到自己今天会脱离狼身的,五感渐渐模糊,生命的气息越来越微弱,随着一道毁天灭地的惊雷直冲而下,那具风烛残年的身体根本无力抵挡,直接就在雷光中灰飞烟灭了。

意识被一团祥云裹挟着飞上云端,在万丈金乌的照耀下,他的仙体重新显露出来,那种灵力被封印的滞涩感终于消失了,体内仙气充盈,神力浩然,他又变回了那个威严淡漠的勾陈帝君。

望着远方云山雾海,天宫林立,勾陈一瞬间有些迷茫,他沉默片刻,忽然掉转头,朝下界飞去。

风雨过后的霜极山一片清朗,月色遥遥,星光明灭。漱云顶上还残留着一线微光,勾陈对此再熟悉不过——这盏灯,她曾为他留了无数个冬夜。

帐缦低垂,唐丝丝侧躺着,已经陷入了深眠。她发丝凌乱,眼睛红肿,腮边泪痕未干,犹如海棠含露,惹人垂怜。不知梦见了什么,她不时抽噎两声,含糊地唤着“雪宝……”

勾陈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目光下移,落在她揪着一撮狼毛的小手上。

那是他留在人间最后的痕迹,脏兮兮的沾着污泥,却被她紧紧攥在掌心里,视若珍宝。

勾陈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他本应该轮回一结束就返回天庭,或是去下一场历练。可是他却神差鬼使地回到这里,望着这个相处了二十年的女子,任由一种陌生的情绪在心底酝酿徘徊。

勾陈倾身靠近,将唐丝丝耳鬓的海棠花取下,拢入袖中。

轻风拂过,最后的烛火也熄灭了,青烟一缕,消散在茫茫夜色中。

***

回到元朔宫,望着案上堆积如山的公文,勾陈头疼地按了按额头。

好友太白星君听说他回来了,急忙赶过来:“老弟你可回来了,你再不回来——”

“再不回来,我这寝殿都快被公文堆满了。”

“可不是嘛!”太白抓了抓鸟窝似的头发,他几天几夜处理事务,眼圈一片青黑:“说起来你这次去凡间,可有发现几个有希望飞升的修士啊?咱们天界是该进些新鲜血液了,不然可不累死咱几个老不死的。”

你老不死,我可没有。勾陈默默腹诽,面上却是一片平静:“修真界如今发展兴盛,有才者很多,但到底年数尚短,等凡人飞升,估计还需数百年。”

“这么久?!”太白惊悚地怪叫起来:“好吧!凡人修炼得慢我就认了。那些妖呢?难道就没有什么聪慧上进的?”

勾陈微微一顿,视线不自觉地就移到案边那朵娇艳的海棠花上。这位,明明极其聪慧,却一点都不上进……

太白也看到了那瓶花,抛开刚才的话题凑上去啧啧称奇:“咦~你居然养花了?我早就说了嘛,你这元朔宫也太素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出家了呢!是该添些花花草草什么的。这海棠不错呀,水灵灵的,应该多放几棵!你知道紫微那蓬莱殿吗,可是种满了牡丹……”

太白叽叽歪歪开启了话痨模式,勾陈头疼地按住了太阳穴。

待到夜深人静之时,勾陈独自坐在蒲团上打坐。明月在寝殿中撒下一室清辉,一丝凉意顺着他的仙袍如薄霜般贴上肌肤,他睁开眼睛,轻轻叹了口气。

回到元朔宫已经半月有余,他却始终无法静下心来修道。带回来的那朵海棠一直养在案头,或是被他灵气滋养,花朵常开不败,愈发娇艳动人。微甜的香气萦绕在殿内,叫他的心绪也情不自禁地跟着浮动起来。

之前的轮回历练,他都是无意识的。醒来过后,迷惘也就一刻,只当是一场渺远的梦境,并不沉溺。

但这次不同,他带着记忆前去,冷静围观,沉默生活,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感触都极为深刻。

勾陈抬手抚上胸口,那里隐隐动乱的心跳让他无法否认,二十年的陪伴,那缕清雅的海棠香,已经镌刻在了他心里。

既然确定了一些东西,那就没必要再隐忍。勾陈觉得这次下凡,倒是唤醒了他体内埋没已久的远古狼性。

广袖一拂,蒲团上已经没有了人影。

***

林笑强忍着心头颤意,点燃了铜炉里的香片。

身后,唐丝丝抱着枕头,已经迷迷糊糊睡着了。

她今日来找林笑,一边喝酒一边哭诉,说她的灵宠白狼死了。

林笑安慰她,不就是一只灵宠么,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再去北境抓一只便是了。

可唐丝丝听不进去,她说她也试过养其他的小灵宠,可是都不如雪宝漂亮乖巧,雪宝的眼睛有灵性、会说话、会安慰人……

说着说着,泪珠又一颗颗砸下来,海棠带雨,别有一番春色。

林笑都无奈了:“不过是失去一只灵宠,又不是失恋……”

“你懂什么!”唐丝丝抽噎着:“我这是中年丧子!丧子懂吗?呜呜呜……”

听得林笑满头黑线。

一壶青漓酒几乎全是她灌下的,哭得累了,酒劲上脑,她很快就伏倒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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