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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章纹,天子之服,以御天下。 (40)

起了他的注意,他皱着眉,刚准备绕道而行, 却因为一声“林行韬”而重新转过脚步。

穿过围在篮球场边的人群,他的视线落在那个在球场边缘的男生身上。

林行韬,班上总有人把他们两个相提并论,主要是因为他们的颜值。

王熙臣当然知道林行韬的颜值高,他早在开学典礼上从文学院绕到环境学院瞟过几眼。

只是当时的林行韬头发更长甚至留着刘海,而现在的他留着清爽的寸头,将挑不出一丝不对的五官完整地展露在阳光底下,起码有一半女生在为他议论纷纷。

他看上去并不高兴,眉头狠狠地皱着,几滴汗水顺着高挺的鼻梁落下,滴落到他握着球的修长手指上。对面有人讪讪地过来拉他,被他一个眼神钉在了原地。

王熙臣换了个方向,到林行韬的对面,被他的视线一扫而过。

那双漆黑的眼睛也许是进了些许汗水的关系,格外地明亮,在阳光照耀下竟呈现出一种近乎无色的质感。被他的视线扫过,王熙臣竟然不自觉地生出弱小的野兽在被强大的捕食者紧盯的错觉。

王熙臣只是晃了下神,就看到林行韬睁着眼睛咬下戴着的护腕,直接冲了上去。

王熙臣往前一步,没等他弄明白为什么自己要上前一步就好像要跟林行韬一起上一样,尖叫声像弹到他脚边的篮球一样传遍整个篮球场。

林行韬一拳砸在某个男生脸上,完全干脆利落打人就打脸的方式。在有人小心地上前拉架之前,已经有三个人齐刷刷倒地,林行韬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皱着眉,冷漠都被折成了锋利的几段。

他从里到外地散发出生人勿近的气场。

于是人群自动让开了一条路。

林行韬没往那条路走,他往王熙臣的方向走去。

王熙臣心里一动。

躺在地上的人大叫道:“姓林的你完了!你在大学里打架还是先动手的,等着被处分吧!”

又有人在王熙臣附近说:“就算他大一就成了湳大篮坛三幻神,以后还会有人敢和他打篮球吗?”

王熙臣发现林行韬虽然往他这里走来但并没有看向他,他顺着他的视线往下,这才发现篮球到了他的脚下。

王熙臣弯腰,抱起篮球,拍了两下。

他听到林行韬从鼻腔里溢出的一点讽刺笑声,不知是针对他还是躺着的那个。

一阵风掠过,林行韬伸手一捞,篮球就从王熙臣的手里溜走。

林行韬擦着王熙臣的肩膀路过。

整个过程,他没有正眼看一下围观群众王熙臣,也没有对捡起球的王熙臣说上哪怕是两个字谢了。

王熙臣望着自己的手,回想自己刚才笨拙的、确实有点可笑的动作。

他会高尔夫,会斯诺克,会马术,会圈子里很多人喜欢的运动,但他不会打篮球。

他忽然冒出一个想法:他要从今天开始学打篮球。

“操,他这样还想进校队。”躺在地上的人慢慢爬了起来。

王熙臣微微思索,从隔壁抱着篮球过来看热闹的人手里夺过一个篮球,对准那个人砸了过去。

“彭——”

一球正中。

王熙臣忍不住笑了一下。

——他果然还是有打篮球的天赋的,可以学。

他转身离去,不管其他人问“那个戴着帽子的是谁”,也不管谁对谁错。

谁对谁错对他来说没有区别。

他心里有些嘲笑林行韬。

你看你,居然因为这种事情要面临学校的惩罚。

就这么逃走了,这会儿不知道在哪里后悔和难受……

他停住了,重新转过身,对着赶过来的教职人员实话实说:“他们是我用篮球砸晕的。”

对方很严肃地要他拿出学生证。

他乖乖配合,轻声说了一句:“我是王熙臣。”

——这句话在刚才与林行韬擦肩而过的时候他就想说了。

——林行韬,我是王熙臣。

教职人员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忽然意识到这个名字有点不一般。

后来,王熙臣给林行韬的舍友打了个电话,烦躁地问:“他是自己不想进篮球队的?”

许佑新在电话那头疑惑不已,却还是回答:“嗯,是他自己不想进的,那三个人也给他道过歉了,事情应该过去了。”

王熙臣挂断电话,抱着篮球去练球。

他的确是有天赋的,他令湳大篮坛三幻神硬生生多了一个他,成了四个人。

但他从来没有和林行韬交过手,林行韬也并没有无人愿意陪他打。

直到2020年6月18日,当林行韬跳起扣篮的那一瞬间,世界仿佛只剩下了他们两个。

那一天,他心里不知道什么感受,格外地暴躁,也许近两年来对林行韬的关注令他一再怀疑起自己没有去往国外的决定是否正确,令他觉得自己不知道在做什么。

王熙臣在做什么?明明是为了林行韬来这个学校的?

林行韬他什么都不知道!

还在和别人笑嘻嘻的!

篮球有什么用?!你是燕京赵家老爷子的外孙!大家都已经开始修行了!

就这样自顾自生着气,他接到了林行韬的电话。

手机屏幕上显示[林行韬],这串号码早在两年前就存下了,王熙臣一次也没打过。

他也有些惊讶,他在想如果自己拒接了,林行韬会不会再次打过来。

他王熙臣看上去不像是那种会随便接陌生人电话的人吧?

“喂。”王熙臣接了。

“我是林行韬。”对面传出压低的声音。

“嗯?”王熙臣心里说我知道。

他们谈了谈关于灵能基金会的事。

第一次与林行韬说那么多话,再加上刚刚灵气复苏的冲击,王熙臣的话语带着明显的刺。

在他说出“你今天打篮球赢了我,但以后没有人会打篮球了,林行韬”的时候,他竟觉得自己太过分了。

过分吗?

王熙臣作为王家的大少爷,可从来没有依着别人的习惯,从来都是别人在他身边讨好,有些人的面目之卑微绝对超出林行韬这种普通人的想象。

他只是觉得自己把时间浪费在了一个和他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身上。

林行韬,不会是赵家人,不会是他的朋友。

“我不会等你。”他说。

两年已经够了,他不会再等了。

他果断挂了电话,不去想林行韬会是什么心情。

他闭了下眼睛。

等睁开的时候,却是在他熟悉的紫玉山庄,他自己的家里。

关于自己为什么回了家的疑惑一闪而过。

他走过比篮球场大得多的客厅,鞋子在地砖上踩出沉稳的旋律。这里的每一寸都是他所熟悉的,不管是门口的古董花瓶还是悬挂着的古典油画,硕大的吊灯也与记忆中分毫不差。

下一刻,这股旋律错乱掉了。

他在自己经常躺着休息的沙发上看到了林行韬,这个记忆里不该有的人。

林行韬窝在沙发里,头戴耳机,手里抓着游戏手柄,正沉浸在游戏当中。

王熙臣顿了一下,走过去一把握住林行韬的手臂,隔着一层薄薄的毛衣,林行韬身体的热度一下子烫伤了他。

林行韬头也不回,随意说道:“我再玩段时间,凑到整点,你等会再送我回家。”

“回家……?”王熙臣问。

林行韬飞快地回头看他一眼,就转回去,笑着说:“对啊,我不想走回去,虽然没多少路……哥你开我那辆帕加尼送我回去呗。”

王熙臣发现自己不认识林行韬了。

这个在他面前笑得神采飞扬、在他家里玩游戏玩得自然随意、驱使他开车驱使得任性骄纵、叫他哥叫得亲昵熟悉的人,根本不可能是林行韬。

“赵略?”他尝试问。

赵略没有理他,这个年纪还留着的细碎额发被耳机压了一半在眼帘与头顶,而他的目光却穿透有些凌乱的头发,笔直而专注地投射在屏幕上。

王熙臣看得入了神,看着他玩游戏过了一个整点,过了半小时说自己还是要凑到整点,然后过了下一个整点,又要再凑半个小时。

王熙臣说不清自己的感觉,这个人对自己来说是陌生人,然后只是坐在沙发边上看他打游戏,自己居然就再也不想做别的事。

“算了,我在这里睡吧。”赵略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

他在本来就可以作为床的沙发上睡着了,没有换衣服,穿着一件一看就特别熨帖以及昂贵的羊绒开衫。

开衫表层的每一根毛在客厅放暗的灯光下都纤毫毕现,干净而均匀,没有一颗打结的线球,而离远了些,他的周身都围上一层朦胧的光圈。

王熙臣大概察觉到自己在做梦,只是梦境中赵略被灯光和毛衣映衬得柔软的脸却和衣服的细节一样令人记忆清晰,永不忘怀。

在这个时候,王熙臣发觉自己不受控制地动了。

他轻轻地给赵略盖了条毯子,把游戏关掉,把灯光调得更暗,随后坐在沙发的另一边,坐着闭上了眼睛,又过了一会,他从屁股底下抽出不小心被自己压住的外套,搭在了身上。

羊绒大衣是基础款的色调,剪裁精良,质地就是王熙臣也得说一句上乘,只是将它轻轻抽出来,表面便仿若水波漾过。

被大衣上干燥冷冽的雪松味包裹,近二十年的记忆在王熙臣的脑海里混乱地交杂、复苏。

他努力地窥视着那些王熙臣与赵略在一起的时光。

时光倒流,在赵家举办的一次聚会上,王熙臣忽然记起了属于自己的一个记忆。

他见过小时候的林行韬。

当初他看到林行韬的时候,他们都一样是尚且能被大人牵着手的孩子。

林行韬被他的妈妈抱在怀里,向着门外快速地离开。

他甚至不能得到宴会上一颗被很多孩子吃腻了的糖果。

他似乎瞧见了被他的舅舅从王熙臣手中抢去准备给他但又还了回去的糖果,他并没有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到准备出国为止,王熙臣已经很久很久没见过他了,而林行韬根本不知道有一个人叫王熙臣。

赵行懿说林行韬已经长大了,从吃糖果的年纪长成从球场上叱咤风云的英俊少年。

但是王熙臣看着尝试了许多极限运动、会很多很多东西的赵略。

赵略醒过来,对他掷来一个令人心情一下子明媚的慵懒笑容。

王熙臣却一下子颤抖了手。

林行韬,你的篮球哪里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几段有借鉴余光中《珍妮的辫子》。

番外还有一章,感情会比较狂野(?),预警。

当初我认识珍妮的时候,

她还是一个很小的姑娘,

长长的辫子飘在背后,

像一对梦幻的翅膀。

但那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我很久,很久没见过她。

人家说珍妮已经长大了,

长长的辫子变成卷发。

昨天在街上我遇见珍妮,

她抛我一朵鲜红的微笑,

但是我差一点哭出声来,

珍妮的辫子哪儿去了?,,,,.. .. ,,,,

王番熙臣番外(二)

赵略不会打篮球, 和王熙臣一样。

但赵略会的, 很多很多。

当赵略不满足只在游戏上玩格斗游戏了,他出乎所有人意料地去了国外的雇佣兵基地。

王熙臣知道这件事, 但不知道原来赵略还去了当地的地下黑拳。想想也对,既然从教官那里学了东西, 赵略怎么可能闲得住?

王熙臣在梦境中看着他对上从ufc退役的常胜王者。

浑身肌肉的男人赤着上身, 将两只手臂护在脑袋边上, 强壮的身体随着呼吸有节奏地颤动着。

赵略则微微侧着头,像是在聆听场外对他的嘘声。比起只围了一条短裤的对手,他装束齐全,不像是站在格斗场上,而像是即将参加一场酒会。

在倒计时结束的第一秒, 他抬起了腿。

是并没有用力的一脚,仅仅踢在了对手的胸膛,速度也不快。

对手眼里闪过明显的轻视。

赵略将脚放下, 另一只脚在地上碾了半圈。

然后瞬间!

旋身,飞腿,砸地!

当他把自己狠狠摔在场地上时, 脚已经借助地面的力量踢在了对手脆弱的脖颈上。

咔嚓。

快,准, 狠。

赵略从地上缓缓起身转了一下手腕,对手才僵直地倒下,“漂亮男孩滚回去”的呼声戛然而止。

掌声口哨声掀翻整个场地,他不顾再来一场的呼声下了场, 伸手解开白衬衫的两粒扣子,皮肤上蒸腾出一小片微微的红色,除此之外,毫无异状。

只有王熙臣听到了他从喉间溢出的低沉喘息声,深沉而热烈,凝练而张扬。

一个外国的小贵族,王熙臣认得,就是介绍赵略去雇佣兵基地、家里养了豹子的那个,在保镖的包围里唧唧哇哇一蹦一跳,指着赵略满脸潮.红:“赵家养的龙!!!”

如烈酒入喉,王熙臣咽下沉浮的酸软情绪,有些恍惚。

赵家养了一条龙。

这条传言不知何时起被传成了赵略就是赵家的龙。

眼前这个赵略逐渐与球场上放倒三人的林行韬重合起来。

但下一个梦境却让王熙臣再次坚定赵略不是林行韬的想法。

除却心血来潮的雇佣兵经历,赵略是真正意义上的贵公子。

一个世家的底蕴成全了赵略的张扬与高傲,世人也许会惊羡那些关于金钱权势的桥段,但在赵略身上,那些只是寻常。

即便是在燕京的圈子里,赵略都是独一无二的中心。

就算他并不十分在意自己的待遇,但无论去哪一个聚会,他都是不可动摇地坐在最中心的位置上。

在他还是少年的时候,无疑可以用两个字“漂亮”来形容。

玩伴簇拥,仆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浑身的贵气中尚带着少年人特有的骄矜。

别说和别人打架了,就是别人给赵略递东西都是稳稳地呈到他面前,没有人会对着他扔东西。

王熙臣曾经听到与赵略玩得还行的一个人说自己一开始连开玩笑都小心翼翼的,后来发现赵略不是很在意这个,但他还是很小心了一段时间。他说不知为什么,和赵略待一起的时候会很诡异地产生一种“荣幸”的感觉。

只是和赵略说了两句话,就能得到极大的满足——这分明是那些疯狂追求金钱财富的人面对他们这些富几代的态度。

听这些话的时候,王熙臣淡淡一笑。

不得不说,他心里还是有些……得意的。

因为谁都知道赵略对他王熙臣,比起其他人,是有着偏爱的。就算平时一直连名带姓地喊“王熙臣”,但偶尔,他会喊“熙臣哥”。

王熙臣经常开车带赵略,赵略也经常与王熙臣联络玩耍,比如他去当雇佣兵的消息就第一个告诉了王熙臣。

叶飞宇羡慕得嗷嗷直叫。

王熙臣心想,这是应该的。

他们是发小,是玩在一起的哥哥弟弟,彼此都是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

他们一个王家,一个赵家,一个开跑车中的速度之王柯尼塞格,一个开跑车中的艺术之王帕加尼……

他们是最要好的朋友,他们理应关系匪浅,理应默契亲密,理应从今往后,建立着比恋人还要长、就算是恋人都不能随意插手的关系。

他们……他们在同一所大学,他们在一起打篮球,他们被同学相提并论,在灵气复苏后,他们也该是一起修炼,一起承担压力,一起摘取荣耀。

…………不对。

一根弦在王熙臣的脑子里断掉了。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自己吸进来的都是寒冷到极点的冷气,冻住了他的身体。

错乱的梦境开始像冰层一样崩裂。

一声压抑了不知多久的咆哮声在冰层之下蹿出,沿着裂缝,变作巨大的痛苦贯穿了王熙臣的身体。

他几乎以为自己在惨叫,只是冰封的大山牢牢地压住了沸腾起来的雪水。

他想起来赵略对自己说的一段话。

那一天,他开着柯尼塞格带赵略在路上兜风。那是赵略跟他说出赵言佳有可能想过打胎的第二天。

也不知道赵略知道了些什么,他忽然间问:“你说,我妈要是离家出走,把我生下来会怎么样?”

“大概会跟我那个素未谋面的亲爸姓。”赵略若有所思,“是姓林吧。”

“按我妈的性子,我们会自己过活,我不会认识你们,过惯了大小姐日子的我妈又赚不到什么钱,说不定我连买件上千的外套都得好好琢磨一下,我周围的朋友甚至会觉得——拜托,买一千的外套明明很有钱了好嘛。”

“说不定我成绩不好,连大学都没得上,直接去工地搬砖。然后某一天我一身土地走在街上,你开一辆豪车从我身边经过,你对我充满鄙夷。”

当时王熙臣顺着他的思路纠正了一下:“我不是不该认识你吗,为什么我要对你鄙夷,我应该是根本不在意你。”

赵略一噎,沉吟一下:“……太真实了,我好惨。”

他接着来了兴致,扩充故事:“转折点是在我妈过度操劳,终于生了重病的时候,赵家也终于派了人来接我们。我手足无措地穿着自己的地摊货来到豪华庄园里,正巧遇见了你。身为大少爷的你怎么能忍我,各种为难我,让我在圈子里受尽嘲笑……”

“停。”王熙臣喊了一句,刹车一踩停在路边,神情微妙,“我在你心里是那种趾高气昂的脑残反派吗?再说了,我相信你妈不会让你沦落到工地上去搬砖的,你也不会不上大学吧?”

等他说完,才看见赵略嘴边满是戏谑的笑容,以及爆发出的哈哈哈笑声。

他也跟着笑骂了一句,重新开车。

那些短暂地让他心惊肉跳的假设都随着呼啸的风砸入了被帕加尼碾过的地面。

王熙臣没有令自己仔细思索那些可怕的可能性,因为他知道,世界只有现在一个可能:赵略就在他的身边。

他是如此地确信着,这不会被任何东西动摇。但是有的时候,他也会突兀地害怕起来,像那天赵略说自己差点被打掉一样恐惧得掉进冰天雪地。

那么,为什么王熙臣在赵略的假设里会变成那种反派人物……?

因为,在另一个世界里,他王熙臣真的就相当于那种人啊。

甚至还要更加可怕。

因为他们比起互相仇视,其实是毫不相关的两个陌生人。

陌生人……

那个王熙臣的记忆又喧嚣地涌了过来,王熙臣奋力地挣扎起来。

——怎么可能受得了那种落差啊!

——他们本来可以那么亲近的不是吗?

——凭什么你可以与赵略、林行韬那么亲近啊!

王熙臣混乱地想起先前得知赵略可能不是赵略的时候,他心里是怎么想的。

——所有人都想要林行韬。

——在那些知情的人里面。

——只有王熙臣要的是赵略。

凭什么啊!凭什么赵略就一定要觉醒成林行韬啊!

凭什么啊,凭什么赵略要变得不像他自己啊!赵略才不是林行韬!

凭什么那个会喊王熙臣“熙臣哥”,那个与王熙臣是共同长大的发小的赵略一定要消失啊!

凭什么最后留下的是那个不会在意王熙臣的、几乎没有与王熙臣有什么交集的林行韬啊!

凭什么!王熙臣和赵略好好的,忽然间就要不好了?

为什么……

为什么林行韬与王熙臣不像赵略与王熙臣那样?

王熙臣分不清自己在诘问谁,也分不清自己是在痛恨即将与自己变得陌生的林行韬,还是痛恨那个与林行韬形同陌路的自己。也许只是不甘心,不想失去他们之间的情感。

一想到在另一个世界的王熙臣居然和赵略是那样陌生的关系,他就觉得自己……心痛得快死了。他告诉自己,赵略不是林行韬,他们并不是同一人,赵略只是赵略,就好像这样一来,他能好受得多。

梦境又来了。他揽过赵略的肩膀,跟他说:“是不是你,把小黄鸭放在我劳斯莱斯的小金人的位置上?”

结果赵略蹙着眉,拉开和他的距离,眼里带着点莫名其妙和冷淡,甚至误解了他的意思,回答道:“你在炫耀你开劳斯莱斯?”

真正的赵略则演技高超,反搂过王熙臣的肩膀,奇怪地说:“怎么了,虽然不是我,但小黄鸭那么可爱,和劳斯莱斯很搭啊。”

王熙臣说:“小金人平时是收进去的,所以小黄鸭才能放在本来放小金人的地方,然后我没有发现,直接发动汽车,小金人就顶了上去——她卡住了,断掉了,我花了二十万重装。”

赵略猛地给了王熙臣一个过肩摔,笑疯了跑远:“哈哈哈哈哈哈——”留下王熙臣揉着手臂哭笑不得。

——这样的反差,是个人都不会好受吧。

仿佛有谁在耳边慢声细语,细数着他沸腾的心事。

他听不清后面的话,只是这个声音持续不断地响在他的耳边,带着赵略少年时期的清脆。当王熙臣终于安静地沉入真正的梦乡时,他反而要流着眼泪感激那个放过他的声音。

过了一段时间,他从长榻上醒来,起身,坐到了办公室的椅子上。

走廊里传出了王熙臣熟悉的脚步声。

他抓紧了椅子的扶手,又慢慢地放松。

他绷着表情,转着椅子,直到门被打开。

他看到林行韬靠在门边。

他喊他:“赵略。”

他不知道自己的眼里是不是露出了恳求的色彩。

他听到林行韬沉默的呼吸声。

一下一下地抓挠着他的心脏。

以及给了他一记重击的一声淡淡呼唤——

“熙臣哥。”

他感谢林行韬最后的仁慈。

在另一个世界里,他们在大桥上,如同许久未曾谋面地同学一样谈论起哪里的火锅好吃。

当时灯光升火,浅月沉珠,林行韬的身边笼罩着的长江边轻薄的风雪味道也随着骤然上天的焰火化成一片柔暖。

就像在沙发上,赵略羊绒大衣的雪松香味也从前调的冷冽干燥变为烧穿整个冰层的温暖,烧得人也快融化了。

王熙臣终于分得清自己是哪个王熙臣,却分不清赵略与林行韬了。

——冰火交加。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世家的……那一句改自《盗墓笔记·十年人间》的一句歌词。

我的一个神仙读者也曾经写过王与林的番外,有些情节好到我都忍不住借鉴……(感兴趣的可以去221章的评论里看一下,不过她是林王股买家,cp向,不喜欢这个的不用看了~~~),,,,.. .. ,,,,

(收容失效(完)

special tai procedures-subse-ltramundane asylum, 简称scp-sua。

scp基金会-分部-世界之外的收容所。

它的总部建立在中亚地区一个极为贫穷的小国家内,拥有着五座大楼。

从空中俯瞰基金会的总部, 五座大楼浑然一体, 连成一个巨大的镂空五角星。

五角星的中间是一个掩人耳目的大型公园,一些配有武器的安保人员正严密监视着各个大楼房间的特殊玻璃显示出的收容物活动情况。

他们朝上级报告着:“部分可移动收容物朝着门口移动,除此一切正常。”

“可这里并不叫五角大楼。”二号大楼内, 一名高级研究人员一边试图令【没有保质期的奢华套餐】变得更加鲜美,一边说道, “众所周知,这里原来是一座精神病院。”

“而且还是一个非法的精神病院。”助理接着说。

sua有着另外的在中高级成员间广为流传的翻译:特殊遏制程序-分项-阴间的精神病院·超普通爱欲痴狂。

“阴间的精神病院还算符合吧, 后面半个翻译是哪来的?”

“据说是缘于林博士对他的‘收藏品’不同寻常的热爱。”

“热爱到给这个精神病院取名叫【sua-300 夜勤病栋】?”

他们中有些人发出一阵隐晦的、心知肚明的笑声。

说实话, 每位提升权限到中级成员的人看到这个名字,都会觉得那位热衷于为喜欢的收容物起名的林博士在搞黄色。

在他们笑的时候, 穿着甜美护士服、在走廊里前行的少女们目不斜视,脸上始终挂着纯真的笑。她们是迷蒙而纯洁的生命, 是这所上世纪的精神病院遗留下来的幽灵, 沿着大楼之间的固定路线游荡,几十年如一日。

她们从不与成员们交谈,在每个新人加入基金会的时候都会被前辈告知不要试图与这些美丽的少女搭讪更不允许伤害她们,如果挡住了她们的路她们会停住等你过去, 如果不小心撞到了她们你就赶紧走开。

她们是无害的, 唯一有些恐怖的在于一年前有个实验室发生爆.炸,将金属片扎进了一名少女的膝盖中,少女微笑着, 拖行着那条弯折一百八十度的腿继续行走了整整一天,第二天她就消失了。

“这两天是不是有一个中级研究人员升到了高级?”

“对,还有一个外勤的新人直接升成了高级成员。”

在他们好奇地讨论起后一个名为“王熙臣”的外勤新人时,护士少女们稍稍偏了一下头,嘴角甜美的弧度加深。

而前一个被他们讨论的中升高研究人员正拿着一个平板电脑在三号大楼的走廊里急匆匆地行走。

他的神情有点恐慌和焦急,回想着刚才同事们问他是怎么突然得到提升,他只想回答:我也不知道!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这几天是怎么了,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事。

一不留神,他撞到了护士小姐的身上。

他一下子汗毛直竖。因为护士小姐的路线永远是固定的,他不是新人了,他很确定自己没有走在那些路线上。

他蹲下身,捡起掉在地上的出勤报告,然后他看到护士小姐一年四季都在凉鞋包裹中的双脚。

与一般的护士不同,基金会里的护士们并没有穿圆头的包裹着脚趾的高跟皮鞋,而是各有特色。

脚腕如玉搭着一根细带,脚弓浑白,脚趾犹如春日里的片片桃花。研究人员发誓自己并没有盯着一直看,在脚趾微微蜷缩起来时他就礼貌地收回了视线。

结果他被护士小姐突然的下蹲吓住了。

护士小姐跪在地上,柔嫩的双手带着玉兰的香气捧住了研究人员的脸颊。

她居然说话了,声音清美:“许先生,我注意你好久了,你难道没有发现,我每天都走着相同的路吗?”

许姓研究人员恍惚地任凭那些带着芬芳香气的话语钻进他的耳朵:“你总是很准时,所以我从太阳升起开始走到第十步,能够看到你刚刚走进研究室的侧脸,我走到第七千二百步,又能看见放下实验用餐的你嘴角沾着的一粒米饭,我每天走上五万步,把整栋大楼绕上十三圈,甚至是乘以你到来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只是为了见你那几面呀。”

她将嘴唇轻轻印上研究人员呆滞的嘴角。

“但是许先生。我已经有好几天没有见到你了,不管我把脚走烂,不管我拼命地眨着眼睛,不管我扭头扭到差点扭断脖子,我还是见不到你,你去哪了。”她低头,将手指覆上研究人员的手指,“你被提升为高级成员了吗,你去了别的地方吗?你去了二号大楼吗?”

她如泣如诉地恳求道:“带我走,带我去有你在的二号楼吧,我去不了,可我真的好想每天都见到你。”

研究人员沉默了一会儿,反扣住她的手腕,朝着二号大楼的方向飞奔。

他们一路上经过许多对蹲在地上的男女甚至女女,他们都沉浸在了突如其来的爱情迷药之中,研究员迅速地瞟了一眼,手心里渗出汗水。

在研究员的对面,同样是二号楼里的成员牵着护士,向着三号楼飞奔。

他们擦肩而过,护士咯咯直笑:“我以前就在二号楼的那个房间上班,带我去看看,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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