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爷饶命——”
季峥眉心一蹙,低下头,随手在他的摊子上拿起一根雕刻精美的玉石簪子,虽然玉并不是什么好玉,不过胜在精巧,他想起了那年在街上遇见十五岁的施玉的时候。
她就是在这种喧闹的小街道,手里拿着一支这样的簪子,身后跟着一个丫鬟。
那个时候的她上身穿着一件斜襟的深红色上装,下身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裙,刚刚露出纤细的脚踝,在黑色裙子的衬托下,白的好像在发光。
“灵儿,你看这支簪子好看吗?”
她拿起这支簪子在头上比划了一下,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看起来天真又烂漫。
“小姐,好看是好看,但是老爷不喜欢你戴这种廉价的首饰,要不咱们去留芳阁看看吧,那里的东西才符合您的身份。”
于是她恋恋不舍地放下了手里的那枚簪子,还小声嘟囔了一句,“什么身份不身份的,无趣。”
那个时候他在干什么呢?他虽然升到了上尉,但是一身狼狈,胳膊受了很严重的伤从战场下来回家休假。
他哪里还有什么家呢?
偌大的季家长久无人打理,结满了蜘蛛网。
于是他在施家隔壁租了一套房子,住了下来。
他的身上佩着枪,只想等到合适的机会,了结他们全家的性命,然后奔赴战场,为国捐躯。
此生无憾。
手臂上的伤快好的时候,假期也快到了,决定动手的那天下着雨,他身上穿了一件青衫,头上带着一顶黑色的圆边帽,手里挎着一个用作掩饰的黑色皮包,里面有个装了消音器的枪支,他从施家门口路过,刚好看到了正准备出门的施玉。
她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油布伞,看到他的时候打量了他一番,然后叫住了他。
“嗳,是隔壁新搬来的邻居先生吗?”她提着裙角走了过来。
皮包掩饰下的胳膊握紧了已经上了膛的手枪,手背肌肉紧绷,他没有动手,决定给她最后说话的机会。
她将伞撑在了他的头上,月牙一般的眼睛带着笑说:“前些日子看到你的胳膊似乎不方便,今天下雨提着包没有办法打伞吧,我帮你。”
他恍惚地看着身边还不到自己肩膀的小女生费力地举着胳膊为他撑伞。
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她怎么这么蠢?
犹疑间,已经到了家门口。
“你进去吧,以后有什么不方便的,可以随时来施家找我哦。”
“哦对了,淋过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