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时,我懵逼了。
我他娘……是个路痴。
已经有很多妹子拿着手机在拍照了。
我面对着一堆一堆的咔嚓声,背上溢出点儿冷汗。
妈的老子当人的时候都没这么风光过。
总之归根结底现在是要找个熟人!!!
于是在看到一双略微有点熟悉的运动鞋时,我几乎是立即就蹦了上去,抓着人裤腿就往上爬。
〇度百科诚不欺我。
鹦鹉果然是种攀禽。
我爬到半山腰【腰这个字才是地点】的11时候,被当事人一把揪了下来。
我跟那个拎着老子羽毛的家伙大眼瞪小眼,半晌才想起来——这不是那个觊觎老子男人的小表表吗!
于是我对着他拎我的那只手,狠狠咬了下去。
“哇啊啊啊啊啊——”
那个小表表一把把我甩开了。
在飞出去的瞬间,我确信我看见了边上炮友俊秀的脸庞,并和他进行了大约0.000001秒的眼神交流。
确认过眼神,是曾认识的鸟。
然后他伸手准确地接住了飞出去的我。
被他抱在怀里顺毛的我顿时觉得这个人简直是天使。
下次他想玩什么play都答应一下好了。
被撸得迷迷糊糊的我抖抖羽毛,打了个哈欠。
“天哪,好疼。这是哪儿来的鸟啊?”那个小表表揉了揉我咬的地方。
“没事吧……我觉得它还挺可爱的。”炮友拿手指蹭蹭我的下巴,“这鸟也挺乖,还不飞。”
“啊!柳边,我想起来了,这不是当时那个爬到你靴子上的鸟吗?”
“哦,那只啊,”炮友把我搂住,“它主人可能还在会场,我先回去看看。”
“就这么走啊?都这个点了,一起吃个饭吧。”那男孩子好像有点遗憾,“那先再见了,感谢你那次帮我和薇薇解围哈。”
等等,薇薇又是谁?
“不客气,什么时候让我吃你们喜糖啊?”炮友笑着打趣。
“哈哈,学长你说笑了,这事儿还早着呢。”
然后那个男孩子走了。